他们专在网吧抢劫学生 警方捣毁一抢劫团伙
暑假到了,去网吧上网的学生要注意了,近段时间市区出现一伙在网吧持刀抢劫的未成年人,他们专抢学生。昨天,记者从柯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了解到,这伙专抢学生的未成年人已被警方抓获。
这个未成年人抢劫团伙共有7人组成,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只有17岁。这7个人是柯城区石梁、九华等周边乡镇人,大部分初中没毕业,父母离异缺少关爱,他们因一个共同的爱好——上网而走到了一起。为了上网费,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他们结伴做了第一起案件。
在市区西区某校附近,他们盯上了一个学生,他们以人多的优势,让这名学生交出了身上仅有的十几块钱。用抢来的第一笔钱,他们一起上了网吧。第一次抢劫成功后,他们便“一发不可收拾”。以“大傻”(外号)、“长毛”、“毛毛”3人为首的7人抢劫团伙组建起来了。他们将抢劫的目标定为学生,通过几次抢劫,认为最好得手的地方是在网吧。从6月份起,他们开始带上了40厘米长的砍刀开始抢劫。
市区网吧内的持刀抢劫案开始频发:6月8日中午12点,在市区县西街一网吧厕所内,学生小杨被五六个男青年用刀威胁,抢走了身上的150元现金和一只诺基亚手机;6月10日早晨5点多,翁某和周某等4名同学在市区一家网吧上网时被五六名男青年抢刀威胁要钱,周某反抗被其中拿刀的两名男子砍伤;6月12日早晨5点多,市区县西街一网吧厕所内又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学生严某被4个男青年用砍刀砍伤手臂后,抢走160元现金和一只红色诺基亚手机……
这些案件都是“大傻”、“毛毛”这伙人所为,这7人的抢劫团伙通过多次的抢劫,已经有了明确的分工。“毛毛”是团伙里的“总管”,每次抢来的钱都由他保管,上网、住宾馆、吃饭都由他来结算,每次抢劫,钱物交到他手上后,他都先离开现场。“大傻”是团伙里的“副总经理”,属于团伙中冲锋陷阵的人物,每次都由他拿刀威胁被害人。“长毛”曾因抢劫被判过刑,有“丰富”的抢劫经验,被封为“总经理”,抢劫实施一般由他来指挥。其他人便被安排望风、打暗号等事。手头上没钱了,他们就去抢,抢来的手机等物到典当行当了换成现金。每次抢劫成功,就大家在一起大吃一顿,然后7个人开了一间100元左右的房间住下,再用剩下的钱去上网。
府山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6月29日终于在市区一家宾馆内将“大傻”、“毛毛”等7人一举抓获。据他们交待,从今年5月底开始到被抓时,他们已经犯案10多次。目前,这7名未成年人已经被警方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学生,假期上网吧,最好能结伴而行,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通宵上网,根据破获的这几起抢劫案来看,不少都是发生在凌晨5点多钟。
(记者:周芸)编辑: 郑月红
关于 抢劫 的新闻
| 三少年入室抢劫获刑 2008-06-28 | |
| 宁波彩票店抢劫杀人案告破 街上摄像头起作用 2008-06-29 | |
| 多次持刀抢劫卖淫女嫌犯试图再次作案时落网 2008-06-19 | |
| 台州“绿意”老板遇害案昨宣判 两抢劫犯被判死刑 2008-06-24 | |
| 没钱花盯上美容院 两名男子因抢劫获刑 2008-06-06 | |
| 有人实施麻醉抢劫 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吃 2008-05-28 |
新闻频道24小时点击排行
精彩图片推荐
衢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衢州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衢州新闻网”,本网以及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农家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衢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衢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衢州新闻网(包括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农家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0-3116108。
专题推荐>> 更多
论坛博客>> 更多
- ·[博客] 紫含:会晤
- ·[博客] 花未眠:点缀生活
- ·[博客] iu99:笑看风云
- ·[论坛] 2009网友新春大联欢节目征集
- ·[论坛] 中国银行的软服务提高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