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利用低丘缓坡开发耕地4.3万亩
6月11日下午,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建设厅等单位来我市,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专题调研活动。
在由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等八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上,省调研组与我市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一起,就低丘缓坡总体利用规划,林地的占补平衡、确认问题以及易地造林规费收取标准等展开深入探讨。据了解,我市在适宜开发为耕地的低丘缓坡资源中,近期可规划开发的有8万亩。目前,全市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已开发的耕地面积为4.3万亩;“十一五”期间为杭州、宁波代造耕地2万亩。经初步测算,全市低丘缓坡资源中,适宜工业、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非农建设的约30余万亩。
我市各部门在会上建议省政府,本着节约耕地、鼓励使用低丘缓坡建设的原则,将适宜工业和城镇及农村居民点建设的用地,列入现行的低丘缓坡开发范畴,并出台有关的扶持优惠政策。据了解,本次省政府调研组还对金华、丽水两地的低丘缓坡带作了专题调研。
(记者:蓝晨)
编辑: 郑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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