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工商联合整治传销活动 租房给传销者要受罚
自从2006年以来,违法传销活动在衢州逐渐增多,蔓延趋势愈盛,到2007年下半年,原来主要在柯城、衢江、柯山三个公安分局辖区范围内的传销活动,已蔓延到江山、龙游等地。对此,市公安局先后开展了多次整治活动。6月12日,我市公安、工商部门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传销的统一行动。
“我刚来,什么也不知道”
6月12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发现不少传销人员已经被深度“洗脑”。面对询问,他们并不慌张。
柯城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们来到万田乡下方村一处农房,推开门,里面整整齐齐坐着的30多人齐齐回头。记者看到,这间坐满了人的房子原本是个猪圈。里面用砖头和竹片分成了两间,在小房间一侧的竹片上用胶布粘着一块木板,上面粘着一张写满了人名的白纸。白纸的一侧是六个大字:激情成就梦想!
“他们来了就一两天。”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大白天的都在里面又唱又跳,吵死了”。
屋子里的人大多20岁出头的样子,看到民警和工商人员,他们并没有惊慌。“我不知道在干什么啊,不是还没开始吗?”坐在第一排的一名20多岁的男子在回答问话时,表现得很“无辜”。他告诉民警,自己来自四川德阳,到这里没几天,觉得这边风景不错,就过来走走。
在此后的几个窝点,记者又随机问了几个人,他们和之前的那名男子一样,表情都很“无辜”,声称自己才到了一两天,什么也不知道。
劝记者“要有远大志向”
民警和工商人员来到市区清莲里小区的一幢住宅楼。一走进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就看见门的侧面堆满了大大小小十几只旅行箱,一旁的架子上摆了十多个牙杯和水杯。每个房间里都叠着十多条被子。屋子里有三男两女。
在小房间的床上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正在播放一段演讲视频。其中的一个男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做日用品和养生酒的,总部在宁波,他们时常会派人过去接受培训,同时在这边推销产品的,“只有你自愿买我们才会卖给你”。
在电脑旁,记者发现一本小册子,上面除了一些产品信息外,还附有一份“激情洋溢”的讲稿。讲稿中强调要用激情换取财富,要把“宝马、奔驰送给她(指自己的爱人)”。在查处的过程中,那两名男子还不停地向执法人员和记者介绍产品,而其中的一名女子甚至告诫记者,“你们要有远大的志向!”
租房给传销者要受罚
“别跑,站住!”昨天上午,衢江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们来到市区新新街道戴家村一非法传销窝点,门口一名把风的男子见势不妙正准备逃跑时,被一把抓获。
从他拎在手上的袋子里搜出了30多部手机,民警认定这名男子就是所谓的“家长”。该男子自称来自四川绵阳,原本是在工地上开机械车的,今年年初刚参加了该传销组织。
屋内有40多名成员正在“上课”,他们的年纪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不等,分别来自新疆、陕西、安徽等地。
“他们在这里上课,住在沈家那边,男女都有。最多的时候可能有七八十个人,乱得很。”隔壁的一位老奶奶告诉记者。
民警把传销人员全部带回派出所,对于被骗来参与传销的人员经教育后劝其返乡,对于组织者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我们也一直在和房东交流,不要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公安局柯城分局副局长徐俊说,当房主发现租房人在进行传销活动时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据了解,前段时间衢江区有两户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东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10万元的罚款。这也会成为今后打击传销活动的方向。
截止到12日12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50余人,工商及街道干部150余人,查获传销窝点43个、传销人员700人。据悉,从6月1日开始至30日,我市警方将集中一个月时间联合我市工商等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我市传销活动。(胡晨敏 陈璇 傅云燕 郭庆睿)
编辑: 梅玲玲
关于 传销 的新闻
| 公安工商昨日联合突查非法传销 2008-06-13 | |
| 被困传销窝点33个小时后机智男青年获救 2008-06-12 | |
| 三起传销案被查处 2008-06-09 | |
| 传销“老大”出狠招绑架“会员”索钱财 2008-06-04 |
新闻频道24小时点击排行
精彩图片推荐
衢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衢州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衢州新闻网”,本网以及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农家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衢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衢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衢州新闻网(包括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农家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0-3116108。
专题推荐>> 更多
论坛博客>> 更多
- ·[博客] 紫含:会晤
- ·[博客] 花未眠:点缀生活
- ·[博客] iu99:笑看风云
- ·[论坛] 2009网友新春大联欢节目征集
- ·[论坛] 馨泪儿:2009许愿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