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灾区职工可一次提完余额
从今天开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地震灾区职工开设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绿色通道,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并简化办理手续。
“这条绿色通道是针对户籍在成都市、阿坝州、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在衢职工及其配偶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相告,凡在衢州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受灾地区职工及其配偶(配偶户籍地不限),都可以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有三种情况,对于单身的灾区职工,可以提取;对于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灾区的职工,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如果灾区职工未缴纳公积金,其配偶已缴的,那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提取。
办理手续也相应简化。职工本人可凭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申请提取;其配偶可凭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受灾地区职工,都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至2008年5月底前,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工作人员相告,原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者还贷凭证等一些证明,统统简化。(姜珣 吴海鹰)
编辑: 梅玲玲
关于 公积金 的新闻
| 我市开通灾区职工提取公积金绿色通道 2008-05-17 |
新闻频道24小时点击排行
精彩图片推荐
衢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衢州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衢州新闻网”,本网以及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农家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衢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衢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衢州新闻网(包括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农家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0-3116108。
专题推荐>> 更多
论坛博客>> 更多
- ·[博客] 冯炜玲:两个“振涛”奇遇记
- ·[博客] 青川的梦想:“马功”之说
- ·[博客] 小手套:如果
- ·[论坛] 改革开放30年“我亲历我见证”
- ·[论坛] 关于衢州柑橘产业发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