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顺(化名)平时消费甚为阔绰,一出手就是几万元,但就是不肯支付2万元的交通损害赔偿款。前几天,当他看到法院搞春季集中大执行活动后,就开始东躲西藏。然而,今天凌晨,他在宾馆的被窝里被前来协助法院执行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警方逮了个正着。
“像蒋顺这样狡猾的‘老赖’,完全依靠法院自己的力量很难找着。于是,我们就把这个案子移送公安局立案协助执行。没几天,警方就通过‘打防控应用系统’锁定了蒋顺的踪迹,一举将其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蒋顺家人看到这种情况后,连忙履行了赔款义务。”台州市黄岩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说。
据统计,去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307件,有效执结率为65.3%。
“执行难,很大程度上就难在查找被执行人的踪迹上,以往都是依靠法院自己和案件当事人去寻找,真像大海捞针。于是,我们想到了警方强大的打防控应用系统,考虑是否能依靠警方来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浙江省高院的一位负责人说。
为此,去年年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规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连续超过3个月或长年在外,或被作出拘留决定后潜逃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通过“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及其他子系统查找被执行人。
同时,该意见还针对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实行边控、盘问、刑拘等控制措施,以及协助法院查扣被执行人的财产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该意见下发后,恰逢全省法院春季集中大执行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法院查找当事人及其财产,效果很好,据不完全统计,有80%以上的被执行人纷纷现身。”浙江省高院执行局透露。(余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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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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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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