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江山市石门镇的王某来到江山市人民法院,起诉他的朋友何某欠款不还。原来,何某是个小包工头,去年10月,他到王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月利率3%,春节前归还,但何某因工程款没有到位,迟迟没有还款,无奈之下,王某只好选择诉讼。
因为两人是朋友,而且据王某了解,何某承包工程一直做得不错,所以借款时没有设定任何抵押,也没有让第三人作保,只写了一张欠条,约定三个月归还。等到何某没有按时还钱时,王某四处一打听,才得知何某不仅仅是向自己借了钱——他已经被很多人逼债了。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以江山市人民法院为例,截至2月27日,已审理此类案件130多件,诉讼标的额超过1800万,最高的一起案件额度达到了160多万元人民币。而这些民间借贷呈现出三个特点:数额较大,平均每起案件的借贷额度达到20多万;约定的利息率高,多为3%左右;借款用途多用于生产性投资。这种情况表明,当前我市民间借贷相当活跃,而且民间借贷市场的预期回报率较高,但风险也伴随左右。
江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造成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大致为两点:金融部门的贷款门槛纷纷提高;居民渴望把闲置的资金转向民间借贷,以获得高利益。
“当前民间借贷还仅是一种公民的自发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该名法官告诉记者,一旦欠款人在资金链上发生问题,借款方往往难以在预期的时间内收回投资,存在较大的风险。
因此,法官提醒市民:民间借贷要谨慎,不能“碍于面子”或“盲目轻信”。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借据应规范完整,详细地写明双方的姓名、借款数额、期限、利息、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如果借款数额较大,或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相应财产做抵押,并到相关部门登记确认。借款后,债权人应经常了解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如应关注债务人的家庭情况,是否有分家析产的情形,以及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财产状况等。一旦发生某种变故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徐颖之 朱耀刚)
[稿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编辑:
梅玲玲
]